公告日期:2026-04-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熊希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熊希哲,1982 年 5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职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
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北京雍文
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7 月至今,任职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否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股东会。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 2025 年度,本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参
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以上专门委员会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和 2025 年 4 月 18 日参加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
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并对独立董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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