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1:08:13 股吧网页版
立昂技术: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学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学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任职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钱学宁,男,1971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联华国际信托上海首席代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学术秘书长,上海首席经济学家金融发展中心主任、上海北外滩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财政部金融人才库专家;兼任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中粮信托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理事,浙江大学财富传承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自本人 2025 年 11 月 10 日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召
开董事会和股东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本人任职以来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进展情况。

(四)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情况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与重大事项进展,认真学习相关监管规则与治理要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投资者权
益保护水平。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凭借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利用本人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持续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钱学宁

2026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