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22:09:40 股吧网页版
3-3上市保荐书(申报稿)(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五年十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 410 号

设立日期:2008 年 4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赵轶

联系方式:0571-85096193

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设备(测试机、分选机)。服务:半导体设备、光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批发、零售:半导体设备,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从事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致力于提升我国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技术水平、积极推动集成电路装备业升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集成电路测试设备领域,掌握了集成电路测试
设备的相关核心技术,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拥有海内外专利超 1,200 项,先后
被认定为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产品获得了长电科技、华天科技、通富微电、士兰微、华润微、日月光等多个一流集成电路企业的使用和认可,以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了测试机、分选机的部分进口替代。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在将现有产品领域做专、做强,保持产品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上,重点开拓了覆盖 Soc、逻辑等多种高端应用场景的数字测试设备、三温分选机、三温探针台等产品,不断拓宽产品线,并积极开拓中高端市场。在巩固和发展公司现有业务的同时,为完善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公司分别于 2019 年、2023 年完成了
对 STI 和 EXIS 的收购,STI 是研发和生产为芯片以及 wafer 提供光学检测、分
选、编带等功能的集成电路封装检测设备商,2D/3D 高精度光学检测技术(AOI)是 STI 的核心竞争力,STI 和上市公司在技术研发、客户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EXIS 主要从事转塔式分选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品进一步丰富,实现了重力式分选机、平移式分选机、转塔式分选机的产品全覆盖。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数字测试机、AOI 光学检测设备等相关设备开展重点研发,以突破国外半导体设备厂商的垄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额 888,690.64 725,717.43 590,158.44 469,125.08

负债总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