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转让方”)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制造”)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3、公司能否摘牌成功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大基金二期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长川制造 33.3333%股权,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大基金二期持有的长川制造 33.3333%股权。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川制造的股权比例由 66.6667%变更为100.0000%,长川制造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川制造 30,000 万元股权(对应长川制造注册资本的33.3333%),属于持有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同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长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3.3333%股权,交易底价为 46,287 万元(最终参与摘牌估值不低于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资产出让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N9JK2F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01-6
法定代表人:张新
注册资本:20,4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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