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重庆鹏方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浩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藏雅斋投资有限公司。现任福建天成元秋实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赫梦音乐交流策划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优势财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月底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本 报 告 期 现场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事姓名 应 参 加 董 席董事 式 参 加 董 席 董 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林健 7 7 0 0 0 否 4
为进一步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 体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2025年8月21日起担任)的成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召开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当选条件、选任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候选人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公司各项议案的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各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关联方往来情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财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
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