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5-074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6 月 1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07 月 02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769,174 股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06 月 17 日、
2025 年 07 月 0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0,117,000股变更为138,347,82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40,117,000 元变更为 138,347,826 元。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载明的数据为准。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申报所需材料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函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 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 1 号
2、邮政编码:523821
3、联系人:李金伟
4、联系电话:86-769-38823020
5、邮件地址:zqb@chinagoldensun.cn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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