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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0 17:43:20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金太阳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翔、孙亚林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37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翔、孙亚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翔、孙亚林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 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在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2023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以 下问题:

一、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充分

金太阳未制定专门针对预付款项的内控制度,而是参照 应付账款内控流程履行预付款项内控程序。中喜所拟信赖金 太阳与预付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但在了解与评价金太阳内 控制度时未关注该问题。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2022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根据金太阳内控制度,允许经审批后给予客户适当账期,中喜所未将该内控程序识别为关键控制点,并测试其执行情况。二是中喜所将签订合同的执行频率定义为全年一次,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金太阳的销售模式分为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国际产品销售、委托加工业务,同时还存在销售材料、出租房产等业务,中喜所在选取样本时未考虑各不同业务间内控流程的差异,未分层选样,对合同签订环节累计选取了 5 个样本,对销售单、发票、回款环节累计选取了 10个样本,样本量较少,难以推断整体。四是中喜所未将发货与验收流程识别为关键控制点,并测试其执行情况。经查,
内控测试样本中,金太阳 2023 年 8 月 148 号凭证、2023 年
320 号凭证后附出库单,客户未签字;2023 年 12 月 280 号
凭证、2023 年 12 月 406 号凭证,仓管未签字,中喜所未予
关注。五是中喜所未将催收逾期账款、员工离职审批识别为关键控制点,并测试其执行情况。六是在执行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测试时,中喜所未考虑预付款项与应付款项样本间的差异,未分别选样执行控制测试,而是累计选取 25 个样本执行控制测试。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2022 年 12 月修订)》第三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审
计抽样(2010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2022 年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函证股票、债券、基金时,中信证券回函表示“贵公司列示的证券业务及金额信息无误,但无法确认该账户中进行的投资行为均为贵公司业务人员操作……”中喜所未针对回函不符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核实。二是应收账款函证中,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回函不符,涉及金额 136.87 万元,中喜所未针对回函不符事项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核实。三是中喜所获取的圣戈班磨料磨具(上海)有限公司回函为复印件,中喜所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核实。四是中喜所向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寄发的应付款项询证函和向广东鼎为建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寄发的预付款项询证函,发函地址与工商登记地址不一致,中喜所虽向有关公司寄发了地址确认函,但对方未填写原因,中喜所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进行核实。五是中喜所未在底稿中保存函证发函单据。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2010 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 年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四、未对异常预付款项保持合理职业怀疑。

2023 年 3 月 25 日,金太阳子公司东莞市金太阳精密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精密)与东莞凯胜精密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胜精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
400 台 CNC 机床,但 2023 年金太阳精密实际仅向凯胜精密采
购 140 台 CNC 设备。2023 年 12 月,金太阳精密收齐上述 140
台 CNC 设备并完成验收,但该业务存在以下疑点:一是凯胜
精密成立于 2021 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参保人数 2 人,
2023 年成为金太阳精密的新增供应商;二是上述设备中,部分设备制造日期为 2024 年 1 月,晚于金太阳精密最晚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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