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奇烽)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现将本人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梁奇烽,198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依科瑞德(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国亦智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智法通互联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智法行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沙丘世家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数 次数 席会议
梁奇烽 9 9 8 0 0 否 5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除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投反对票外,其余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并对公司相关事项亦无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就
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
如下: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认真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选聘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核,确保选人用人机制的规范性与合规性。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参与公司战略事项审议时,基于专业视角和公司实际,
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
切有效的沟通,推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
多次参加内部审计部门的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讨论、提出问题,推动公司相关业
务的风险排查与处置。在财务审计方面,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范围、关键
审计事项及时间安排进行讨论,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关注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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