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相关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遵循全面且重大的原则,注重内部控制实际成效,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控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子公司管理及财务管理等业务活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活动,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与治理优化需要,修订章程及议事规则,调整治理架构相关表述,监事会相关监督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代为行使,相关制度已完成修订并履行审议程序。主要有:修订和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制度》,新增《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规范性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
结合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等,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
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企业文化
公司十分重视文化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一套涵盖管理理念、服务理念、企业愿景、人才理念、社会责任等的企业文化体系,以“坦诚自信、追求超越,实现自我”“服务科技发展,铸就超精密涂附磨具第一品牌”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精密研磨抛光材料与精密结构件制造综合解决方案。
(3)公司战略
公司以“聚焦科技创新,引领行业发展,铸就高端精密抛光材料一流供应商”为愿景,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用高质量的产品和精准的服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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