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11 19:00:42 股吧网页版
拓斯达: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6-045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6 日
以邮件、通讯及书面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其中兰海涛先生、叶德容女士、万加富先生、杨联达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丰礼先生、张朋先生、兰海涛先生、周永冲先生、黄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吴丰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 提名张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 提名兰海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 提名周永冲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5 提名黄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德容女士、杨联达先生、万加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叶德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提名杨联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提名万加富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