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 9:15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以专人或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免除提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名。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叶德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独立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资金安全、经营稳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一致同意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拓斯达技术、拓斯达技术大岭山分公司及拓斯达技术天津分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名:
叶德容 杨联达
万加富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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