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万加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拓斯达”)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的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工作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跟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行业及技术趋势为公司建言献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本人万加富,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南理
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博士。2003 年 7 月至 2014 年 4 月历任广东机电
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4 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 年 9 月至今任广东启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9 9 0 0
股东会 6 6 0 0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在2023年7月4日至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经调整后,自 2025 年 12 月 29 日起,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公司财务人员和外审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忠
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2025 年专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照规定参与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H 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委员,依照规定参与会议,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进行讨论和分析,对该议案已投赞成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依照规定参与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发行 H股股票并在港交所上市等事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成、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等议案展开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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