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实均”)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内授信额度循环使用。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花旗银行、成都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远东租赁、中国农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上述事项已经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实均及控股孙公司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思瑞格”)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的《融资额度协议》,公司就前述融资业务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
担保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 2026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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