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
公司整体利益,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
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并争取获得投资者的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
及时予以披露。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
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
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
误导,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
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
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召开股东会;
(三)开设公司网站;
(四)召开各种推见会 ;
(五)与投资者进行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
(七)解答电话咨询;
(八)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现场参观;
(十一)路演;
(十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的规定,公司应披
露 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