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日常经营费用、生产经营采购付款(含采购子公司服务)、员工工资、税金、偿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本议案由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及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北京思原帕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分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飞舟先生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反担保。
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实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反担保、担保事宜将以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与授信方、中关村担保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反担保及担保,本次反担保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和孙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及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保函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的保函授信额度用于开具保函,授信期限三年(以最终开具的保函期限为准),由公司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飞舟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保函开具之日起三年。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办理授信相关事宜。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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