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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51:05 股吧网页版
思特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小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小燕)

本人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何小燕,1962 年 1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CIA。曾在工商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2025 年 6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不涉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或任何人员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公
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给出专业化合理建议,审慎、独立行使表决权,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任期内召开
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2 次会议,实际
出席 2 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审计机构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情况与审计工作进展。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职责,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条款规范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企业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审阅并督促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获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各类检查报告等方式,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风险控制及合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
有效,内部审计机构在保障公司财务报告准确性和合规性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及项目团队具备履行公司审计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本人不仅到公司重庆、深圳等办公地实地考察与现场工作,还通过电话、网络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日常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审计情况、信息披露等,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发展战略等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任期内,公司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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