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51:12 股吧网页版
思特奇:关于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特奇”)拟向第二大股东吴飞舟先生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可滚动使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17.57%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吴飞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飞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对应担保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飞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57%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吴飞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经核查,吴飞舟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第二大股东申请总金额及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可滚动使用)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借款期限为三年(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且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第二大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公司也无需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而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标准。以上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以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出发点,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吴飞舟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第二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