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A08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我所”或“我们”)接受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纳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委托,作为汇纳科技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计师。
现根据贵所要求,我们对《审核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注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在本回复报告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 立信对汇纳科技 2022-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分别
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467 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92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1368 号。立信未对汇纳科技 2025 年 1-9 月进行审计或审阅。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6,112.09 万元、37,624.98 万元、
36,334.74 万元和 18,891.0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67.13万元、-3,402.76 万元、-2,386.15 万元和-3,580.52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数据与运维服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64.24%、66.24%、66.12%和 59.61%,数字化软硬件集成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8.69%、33.24%、25.62%和 46.69%,2025 年
1-9 月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是部分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净额法核算所致,客流数据分析与远程巡店系统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4.69%、45.61%、46.96%和 38.0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6,050.93 万元、25,259.34万元、31,378.65 万元和 28,934.7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14%、67.13%、86.36%和153.17%,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4、1.47、1.28 和 0.63,低于行业平均。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同时向关联方四川并济科技有限公司、狄拍(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仲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赛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华迈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759.38 万元、其他流
动资产余额为 933.4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3,435.12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200.76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余额为 20,136.54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 2,796.05 万元。发行人均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行业供需关系、销售价格、产品成本、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按产品结构说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变动趋势、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亏损的原因,影响亏损的因素是否已改善,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3)结合行业特点、自身经营季节性特征、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季节性分布情况、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集中确认收入、期后退货情形。说明数字化软硬件集成业务 2025 年 1-9 月会计核算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业务或以前年度相关业务需调整会计核算方法的情况。(4)结合信用政策变动情况、坏账计提政策、单项计提情况、账龄分布占比、逾期情况、期后回款、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且最近一年及一期大幅上升的原因,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且持续低于行业平均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5)结合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发行人业务需求等情况,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方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原因、报告期内是否还存在其他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结合定价及信用期的确定依据、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定价差异等,说明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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