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
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5 元/股(含)。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0.00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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