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美力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股份3,582,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971%)的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10,7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江资本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长江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3,582,1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9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长江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9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即不超过 2,110,746 股。

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长江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a、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长江资本合计所持美力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如根据长江资本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b、减持或增持美力科技股票时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因长江资本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长江资本将向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长江资本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美力科技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江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长江资本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江资本出具的《关于美力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