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上市公司”)拟通过
其德国全资孙公司 Meili Holding GmbH,以现金方式收购 Hitched Holdings 2 B.V.
持有 Hitched Holdings 3 B.V.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美力科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和核查范围
(一)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时任)、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5、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美力科技就本次交易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至《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止,即自 2025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美力科技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自查范围内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上述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美力科技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5 位自然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 期间累 期间累 核查期
号 姓名 职务/关系 计买入 计卖出 末持股 自查期间内的交易期间
(股) (股) 数(股)
上市公司独立董
1 郑红 事 孙 金 云 ( 于 500 500 0 2025/10/17-2025/10/20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任)之配偶
上市公司独立董
2 梁永忠 事(于 2025 年 14,400 14,400 0 2025/7/3-2025/7/14
12 月 31 日上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
3 蔡锡莲 事 梁 永 忠 ( 于 9,200 9,200 0 2025/7/21-2025/12/2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任)之配偶
4 李斌辉 上市公司出纳朱 400 400 0 2025/7/8-2025/10/9
琪瑛之配偶
5 汤秋豪 中介机构人员 2,000 2,000 0 2025/10/9-2025/10/14
汤成之父亲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主体均已出具声明与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郑红
郑红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孙金云之配偶,已出具《关于买卖美力科技股票情况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未参与美力科技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在美力科技本次重组首次披露前并不知悉该事项。本人于核查期间买卖美力科技股票的行为系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美力科技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美力科技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美力科技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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