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核查意见“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美力科技的委托,担任美力科技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于对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四)如本核查意见中结论性意见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独立财务顾问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慎核查。除上述核查责任之外,独立财务顾问并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本核查意见也不对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过程与工作结果发表任何意见与评价。本核查意见中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该等专业意见以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五)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七)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 录
声明......1
释 义......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7
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7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9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1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10
第二章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1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审批情况......11 二、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及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的办理情况......1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2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3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3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4
第三章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5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美力科技、上市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交易对方、卖方 指 Hitched Holdings 2 B.V.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
HH3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全部股权
ACPS 集团、ACPS 指 Hitched Holdings 3 B.V.及下属全部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章碧鸿先生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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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