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15:35:07 股吧网页版
宣亚国际: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300612 证券简称:宣亚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7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2.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3 人;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07 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32.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8.07 元/股。

3、激励对象拟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业务)人员合计 4 人。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个月。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