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宣亚国际”)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分别是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北京巨浪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星言云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SHUNYAINTERNATIONAL INC.(译为:宣亚国际有限公司),橙色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秦皇岛宣亚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秦皇岛宣亚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宣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声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北京星美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星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北京星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对控制的监督等要素。具体业务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薪酬、税务、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事项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在组织结构、风险理念、经营风格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席执行官(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各项制度建立之后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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