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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公司属于商务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还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审查和评价,认为中兴华
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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