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规定,特制定《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1) 触发值(A2)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8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属期 2026 年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属期 2027 年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1)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属期 2028 年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的,对应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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