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300614 证券简称:百川畅银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3175 债券简称:百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百川畅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李娜与陈功海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州知了创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了创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与江苏能源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能源”、“受让方”)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12.68 元/股的价格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6,044,067 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江苏能源,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股份转
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203,438,769.5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百川、实际控制人李娜及其一致行动人知了创业的通知,上海百川、知了创业、李娜、陈功海于2026年3月24日与江苏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双方就股份转让付款安排及交割时间变更相关事宜达成补充约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1:上海百川
转让方2:知了创业
转让方3:李娜
受让方:江苏能源
(本补充协议中,转让方1和转让方2和转让方3合称转让方,转让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受让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原协议第2.5.3条(原条款内容:“受让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二十(20)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时间,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款(即尾款) 9,343.876956万元,其中,向转让方1支付
2,803.677508 万 元 , 向 转 让 方 2 支 付 5,090.699196 万 元 , 向 转 让 方 3 支 付
1,449.500252万元。”)修改为:“受让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第二笔股份转让款(即尾款)9,343.876956 万元,其中,向转让方1支付 2,803.677508万元,向转让方2支付5,090.699196万元,向转让方3支付1,449.500252万元。”
2、原协议第3.4条(原条款内容:“双方将尽力促使本次交割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若上述任一先决条件未能在2026年3月31日前满足或标的股份未能于2026年3月31日前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则受让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协议并恢复原状,转让方应自收到受让方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本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及利息一次性支付至受让方的指定账户(为
免歧义,前述利息金额采取分期计算的方式:以各期股份转让款为基数,自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转让方实际向受让方返还股份转让款之日止未超过3个月的,利息按照同期LPR计算,超过3个月的,则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计算)。”)修改为:“双方将尽力促使本次交割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若上述任一先决条件未能在2026年4月30日前满足或标的股份未能于2026年4月30日前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则受让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协议并恢复原状,转让方应自收到受让方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本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及利息一次性支付至受让方的指定账户(为免歧义,前述利息金额采取分期计算的方式:以各期股份转让款为基数,自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之日起至转让方实际向受让方返还股份转让款之日止未超过3个月的,利息按照同期LPR计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