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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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9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ZZAA1B0349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百川畅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百川畅银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百川畅银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百川畅银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ZZAA1B0349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023,462.26 元(不含税)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0,976,537.74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309953_R01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13,919,722.85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108,724,415.0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36.4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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