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伟平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且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该等发行对象
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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