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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1 20:10:43 股吧网页版
欣天科技: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股票简称:欣天科技 股票代码:300615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DC INDUSTRIES(Shenzhen)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
深圳国际创新谷七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2401房)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该等发行
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就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93,229,200 股的 30%,即不超过 57,968,760 股(含本数),
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最终发行数量 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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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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