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天科技”)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6 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规范体系,公司专设 IT 部负责流程的优化与改善管理,优先推荐合
适的智能模块系统实施,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企业流程管理改善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深圳松岗分公司);(2)苏州欣天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占比 100%);(3)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占比100%);(4)欣天贸易(美国)有限公司(占比 100%);(5)苏州欣天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 100%);(6)苏州欣天盛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欣天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7)欣天欧洲(匈牙利)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8)欣天工业(越南)有限公司属于全资子公司欣天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9)广东欣天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占比 100%);(10)东莞艾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云之珠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资设立),占 60%;(11)东莞市索思智联通信有限公司(东莞艾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占 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占 60%。纳入评价范围 11 家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除东莞艾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索思智联通信有限公司是 60%外,其他的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与监督、资产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研究与开发、投资及担保、人力资源、货币资金、财务报告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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