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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36:21 股吧网页版
尚品宅配: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操作此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除外。

第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
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证券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且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与发展。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用于证券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所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六条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
健、安全有效的原则,并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三)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四)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五)公司应当分析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与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相应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八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本制度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易活动:

(一)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二)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三)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
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四)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进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付汇进行套期保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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