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安靠智电: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减持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减持因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6,0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74%,最高成交价为37.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13,670.2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二、首次减持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了回购股份,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25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20%,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9,380,6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37.43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6.61元/股,成交均价为36.87元/股。

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