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鹏,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专业。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助理,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出席了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不存在
缺席和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每次会议召开前,主动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会议议题背景、具体内容,全面获取议案相关资料及支撑文件,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逐一细致审阅,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7 7 0 0 否 4
经本人审慎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法定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事项等各类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2025 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尽管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保持稳定,未出现人员变动,我仍主动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贡献力量。通过深入调研公司业务、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积极与公司内部各层级沟通交流,我致力于确保提名委员会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公司未来的人才战略布局筑牢根基。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认真审查,形成讨论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
提下发表表决结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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