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4,521,184.8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27,455,142.3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145,972.12 元,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708,832,754.73 元,减
去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46,248,748.65 元,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1,379,893,176.30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309,697,0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2,648,505.4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648,505.47 46,248,748.65 30,832,49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30,318,393.84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54,521,184.80 201,623,397.32 138,239,712.26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97,060,985.61 95,550,277.35 75,714,274.78
营业收入(元) 6,694,831,736.42 5,949,911,320.05 4,788,752,338.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334,391,812.2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379,893,176.3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729,753.2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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