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周逊志 邹 超
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志强 郭子腾 陈忆南 张宁湘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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