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现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志强 郭子腾 陈忆南 张宁湘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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