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3 20:30:41 股吧网页版
光库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晓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秉持诚实、勤勉、尽责的态度,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陶晓慧,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2002年7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助教,讲师,副教授;2019年5月至今任广东源心再生医学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珠海一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天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中科律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并实际亲自参加10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充分研读会议资料,会
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经客观审慎评估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应参加并实际亲自参加3次,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严格依照《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履职: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6 次,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意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1次,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研究、审查并提出了建议,已被公司采纳。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分别如下:

2025 年 3 月 28 日,本人对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025 年 8 月 11 日,本人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7 项议案发表了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本人对《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