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致同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
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批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相关治理层人员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就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审计时间安排等关键事项进行了详细交流,并督促致同所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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