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5,803.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为 32.88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0.57%,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合计为 5,770.60 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 99.43%。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一: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或被申请人被提起仲裁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编 金额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 所涉事项 案由 案件进展 收到时间
号 (万元)
被告一:维业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 建设工程施 大唐盛世项目三
(2026)桂 司;被告二:广西 南宁市邕宁区 工合同纠纷 期 B11 # B13 #
1 0109 民初 葛维冬 唐美投资有限公 人民法院 B15 # B16 # C12 未开庭 2026/3/31 1149.92
96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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