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其中,丽江和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其与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及酒店运营合作合同》及与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向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云 07 民初 21 号),要求判令公司履行购买其所开发的和业商城 168 套房屋,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判令公司向其支付未按时购房的违约赔偿金 25,356,341.08 元;要求判令公司及云南和悦众邦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至房屋买卖实现付款之日(暂计算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止不能购买剩余未销售房源的物业租金 15,838,567.40 元;要
求判令公司与云南和悦众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因诉讼产生的直接费用预计 1,119,892.05 元。
关于案件的相关进展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等有关内容。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该案件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维业股份继续履行案涉《协议书》等系列协议,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对剩余168套房屋的购买义务;由维业股份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丽江和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未按时购房的违约金15,414,04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 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被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对此出具的任何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名称: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19****527J
执行法院: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6)云07执201号
执行标的:92,484,253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暂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依法通过相关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执行案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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