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6-015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9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100,000.00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5,517,378.36 元,上述募集资
金 总 额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后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9,482,621.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由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 260000003 号]。
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上市,相关上市流程正在办理当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连锁眼镜门店建设及升级改造项目 35,012.20 18,000.00
2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22,998.80 7,00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9,277.31 7,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72,788.31 37,500.00
注:上表所列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未扣除发行费用。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
1、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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