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基本情况如下:
(1)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5)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6)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9)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2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 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5 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1)签字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6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2020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玲,201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7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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