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士眼镜、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对博士眼镜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
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士眼镜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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