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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08:57 股吧网页版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6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简介

刘志耕:男,中国国籍。1963 年生,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高级审计师。先后担任过东土科技、综艺股份、通富微电、文峰股份、南通锻压、建科集团、通光线缆等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 次,实际亲自出席 8 次,不存在
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况。共计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实际出席 4 次。

在审议各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过程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股东会上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
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对 2025 年度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年度报
告审计等工作进展、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内容,2025 年任职期间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充分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一般职权。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了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未发生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等途径,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投资者较为关注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累计现场
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以及利用本人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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