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秀国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袁秀国作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秀国,男,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
士。1995 年调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后,先后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市场发展部经理、国际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者教育中心负责人、市场发展委员会首席代表(江苏)、资本市场研究所和发行上市部执行经理等职。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会4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审议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等实际执行情况,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 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本人利用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 事会、股东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 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情况,并持续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除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外,本人
亦持续督促并核查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职责,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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