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件产业
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通知时效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太兵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球化战略,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 H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方案的具体
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 H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以外币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备案/审核进展及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和国际配售,根据国际惯例和资本市场情况,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香港公开发售,即在香港向公众人士发售普通股;(2)国际配售,即根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条或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登记的规定在美国境内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及根据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规例或美国《证券法》其他豁免登记的规定在美国以外地区(包括向香港境内的专业和机构投资者发售)发售普通股或根据适用的规则开展优先发售;(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等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规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及公司根据
与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及境外投资者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股份申请及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的结果,依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进行定价,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