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3:18:50 股吧网页版
新劲刚: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59号-新劲刚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59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690059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刚”)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劲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劲刚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新劲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新劲刚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劲刚”)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12,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3,301,886.79 元(不含增值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42,698,113.2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为容诚验字[2023]510Z0023 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4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68,253.2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1,631,746.78 元。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000,000.00

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301,886.7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