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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