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2026年5月20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25,043,424股变更为125,031,424股,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0股。
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
125,031,42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 31,257,856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25,031,4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2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2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江燕、李媛媛
咨询电话:025-58109595-8095
传真电话:025-58209595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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